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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式加热炉的重点维护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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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管式加热炉维护检修方案
(监理业主论证通过版本)
一、检修部署
1、实施目标 根据检修具体技术指标参数要求,充分发挥我公司的优势,科学组织各工种 间的交叉作业,合理配置生产资源,精心检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保完成以 下目标: (1)质量目标 单位工程合格率达到 100%,优良率达到 90%。 (2)工期目标保证在双方约定工期内竣工,在检修过程中可根据要求完成本 次检修任务。 (3)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和意 外事故的发生。 (4)环境保护目标 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检修噪音和环境污染,积极采用环保材料和检修工艺, 危险废固物由交同环保部门处理率 100%,注意节约原材料和能源,有效降低资源 消耗率,顾客及相关方环境方面投诉率为零。 (5)文明检修目标 确保文明检修,达到文明检修工地标准。 以安全为中心,以质量为轴心,严格按照 ISO 标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 选派高素质项目经理、工程师及工程技术、管理人员,选择最优秀的检修作业人 员组成项目检修部,实施项目管理,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优质高速完成本次检 修任务,创造业主满意的工程。 2、指导思想 我公司检修部署的指导思想是:品质优良,清洁检修,以人为本,持续发展; 以顾客为中心,以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为轴心,严格按照 ISO9001: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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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1996 和 GB/T28001 系列标准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精心组织、科学管理、优质高速地完成本项检修任务,创造顾客满意的高 品质优质工程。
(6)项目控制过程的执行步骤见附图
制定检修计划(进度、计划)

等待,直到进入下 一个报告期

开始检修项目 每个报告期

收集检修实际进度数据 (进度、成本)

将项目变更入进度计划(范围、 进度、预算)

更新后的项目进度、预算 和预测

分析当前状况并与进度计划进度进 行比较(进度、预算)
采取纠正措施
第识别2 页纠正共措施50和页协调相关变化

充分发挥我公司的优势,科学组织各工种的交叉作业,合理配置项目资源, 精心检修,严格履行合同要求,确保完成以下目标:
为了提供检修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形成责任制和信息沟通体系,特制定如 下的管理组织机构: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质保部 施工员

项目安全经理 安监部 安全员

施工班组
项目部:设项目经理一名,项目总工一名,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工程部:负责现场技术、进度计划、组织协调、生产要素、文件资料、机械 管理、信息系统、工程总结编审的具体管理工作 质保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达标投产、检修质量控制、检修质量监督、工 序交接、配合监理、工程移交以及竣工资料整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安监部:负责安全、环境管理体系管理,现场安全监察,保卫、消防,防洪、 防汛,以及文明检修等具体管理工作。 经营部:负责物资审批、成本控制、劳资、财务、计预、合同、决算等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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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工作 物资部:负责成本管理、物资管理、设备管理的具体管理工作。 办公室:负责外来文件管理,办公事务,后勤,通讯等具体工作;经营部负
责物资审批、成本控制、劳资、财务、计预、合同、决算等具体管理工作; 3、组织准备 管理人员配备 我公司在检修管理、协调控制能力上都有很大的优势,且在检修管理层人员组
织上更是有广泛的选择,在组建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时,我公司将选派曾检修过 类似本工程结构形式的具有丰富检修经验的项目管理班子进驻现场直接参与本工 程的建设和管理。
我们将配备齐项目班子,根据本工程的规模和特点,项目经理部拟定采用直线 职能式的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设工程检修部、工程技术部、器材供应部、质量 安全部和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在生产组织上,检修管理部设综合工长和各专业工 长,由他们具体组织检修实施。此模式具有职责分明、指令畅通、管理高效的特 点。 二、 维护技术方案
1 总则 1.1 维护内容与范围 1.1.1 石油化工管式加热炉的检修周期与内容、检修与质量标准、养护与烘炉、 试验与验收、维护等章节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1.1.2 石油化工管式加热炉,不适用于裂解、转化管式炉。 1.2 编写修订依据 中国石化股份公司炼油生产装置管式加热炉运行管理规定(2002) 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 3036-1991 石油化工管式炉设计规范 SH 3037-2002 炼油厂加热炉炉管壁厚计算 SH 3065-1994 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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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 3070-1995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设计规范 SH 3085-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 SH 3086-1998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 SH 3087-1997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 SH 3506-2000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 3534-2001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H/T 3112-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炉管胀接工程技术条件 SH/T 3113-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 SH/T 3114-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铁件工程技术条件 SH/T 3115-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 SH/T 3127-2001 石油化工管式炉铬钼钢焊接回弯头技术标准 SH 3503-2001 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规定 SH 3531-1999 隔热耐磨混凝土衬里技术规范 SH/T 3096-2001 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
2. 检修周期与内容
2.1 检修周期 2.1.1 一般为 2~3 年,或与装置检修同步。 2.2 检修内容 2.2.1 根据损坏程度,修理或更换炉管、弯管、管板和吊挂等炉内构件。 2.2.2 修补或更换对流室、辐射室和烟道等部位的炉墙及衬里。 2.2.3 修理或更换燃烧器、吹灰器、空气预热器、引风机、鼓风机和烟道挡 板等。 2.2.4 修理炉体钢结构,修理烟、风道及燃料油、燃料气、蒸汽等附属管线, 并油漆、防腐和保温。 2.2.5 清扫或清洗炉管表面灰垢及管内结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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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清扫、修理全部炉用仪表(包括探头),并进行标定。 2.2.7 炉管试压、炉衬养护及烘炉。
3 检修与质量标准
3.1 检修前的准备 3.1.1 备齐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编制施工方案。 3.1.2 备好机具、量具和劳动保护用品。 3.1.3 备齐所需的零、配件及材料,并要有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 3.1.4 新更换炉管、弯管及炉内铸件必须进行外观检查,炉管、弯管需经过 胀接试验。 3.1.5 炉管、弯管等材料必须进行抽查,复验硬度和化学成分,并应进行强 度试压检查。抽检比例及方法按 SH 3065《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 SH 3085《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和 SH/T 3127《石油 化工管式炉铬钼钢焊接回弯头技术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试验压力按设计规范 确定。 3.1.6 检修前,必须隔断与炉内相连的工艺管线(加盲板),充分吹扫并保 持炉内空气流畅,在化验合格,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后方可进入炉内检查、检修。 3.2 检查内容 3.2.1 炉管及附件 3.2.1.1 检查炉管、弯管有无弯曲变形、鼓包、氧化爆皮、裂纹、腐蚀、冲 蚀等。高温重油介质(如温度在 450℃以上的渣油)的炉管要特别注意检查有无局 部过烧。 3.2.1.2 应结合检修安排炉管的厚度测定,并根据实际腐蚀情况,适当延长 测厚周期。 3.2.1.3 检查回弯头堵头、顶紧螺杆、元宝螺母及支耳有无裂纹;打开堵头 检查胀口处有无结焦积碳、腐蚀、松动等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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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4 检查炉管管内结焦及管外积灰、结垢。 3.2.1.5 检查管板、吊挂件和导向杆的变形、断裂及卡死等损坏情况。 3.2.1.6 临氢炉管、易结焦介质炉管及连续运行 4~5 年以上的炉管,在常规 检查发现异常时,应进行焊缝射线检查,必要时应作金相检查。 3.2.1.7 检查炉管热电偶及套管的焊缝及其他缺陷。 3.2.2 辐射室 3.2.2.1 检查炉墙、衬里、膨胀缝填充料的外观状况及损坏情况。 3.2.2.2 检查耐火砖架、保温钉和各种铆固件的氧化、变形及损坏状况。 3.2.3 对流室 3.2.3.1 检查耐火砖或衬里的损坏情况。 3.2.3.2 检查弯头箱内保温,弯头箱门应无损坏变形,密封可靠。 3.2.4 燃烧器 3.2.4.1 检查燃烧器油、气枪的结焦和烧损状况,筒体有无变形,调风门是 否卡死,稳焰器是否损坏。 3.2.4.2 检查火盆砖及衬里的损坏情况。 3.2.4.3 检查燃烧油、燃料气、雾化蒸汽线及阀门是否有腐蚀、堵塞、泄漏 或卡死。 3.2.5 空气预热器 3.2.5.1 检查空气预热器的换热管的腐蚀、损坏及积灰结垢情况; 3.2.5.2 检查烟道、风道是否有腐蚀及破损,烟道、风道蝶阀是否有腐蚀和 密封不严、开闭不灵活; 3.2.5.3 检查引风机、鼓风机的轴承是否完好,叶轮及机壳有无腐蚀,基础 是否松动。 3.2.6 烟道、烟囱 3.2.6.1 检查耐火砖、衬里及外保温的损坏情况。 3.2.6.2 检查烟囱是否有超温或严重腐蚀情况。 3.2.7 吹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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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1 蒸汽吹灰器 a. 检查传动部分的损坏、吹灰管的腐蚀情况。 b. 检查程控部分是否工作正常。 c. 检查吹灰蒸汽管线、阀门的腐蚀程度。特别是要检查蒸汽阀门有无泄漏, 蒸汽系统有无完备的排凝设施。 3.2.7.2 声波吹灰器 a. 检查声波发生器声波导管的腐蚀情况,声波发生器工作是否正常。 b. 检查程控器和控制电缆是否完好,工作是否正常,有无受潮、锈蚀、接触 不良、短路等异常情况。 c. 检查配风配汽管线、阀门是否完好。 3.2.7.3 激波吹灰器 a. 检查激波发生器和发射器口的腐蚀、损坏情况。 b. 检查控制部分是否完好正常,有无受潮、锈蚀、接触不良、短路等异常情 况。 c. 检查主发生器的燃气(如乙炔)和配风系统。重点检查分配器、点火系统、 混合器、控制阀等设备、管线、阀门是否工作正常,特别是燃气系统阀门有无泄 漏。 3.2.8 其他检查 3.2.8.1 检查烟道、风道挡板及手动或电动调节机构是否腐蚀、卡涩或动作 不灵。 3.2.8.2 检查炉体、烟囱钢结构和附属管线的保温、油漆及腐蚀、损坏情况。 3.2.8.3 检查看火门、防爆门等的完好状况。 3.2.8.4 检查灭火蒸汽线是否畅通,避雷针和接地线是否可靠。 3.2.8.5 检查加热炉氧含量分析仪(包括探头)、热电偶、负压表(包括探 头)等监测设施和计算机控制系统。 3.3 检修质量标准 3.3.1 炉管、弯管更换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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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1 在用炉管和急弯弯管经外观检查、测厚或金相检查等后,有以下情 况之一的应更换:
a. 鼓包、严重裂纹或网状裂纹; b. 卧置炉管相邻两支架间的弯曲度大于炉管外径的 2 倍; c. 炉管由于严重腐蚀、爆皮,管壁厚度小于计算允许值; d. 外径增大 5%; e. 胀口在使用中胀接次数超过 2 次,胀大值总和超过 0.8mm; f. 胀口腐蚀、脱落,胀口露头低于 3mm; g. 金相组织有晶界氧化、严重球化、脱碳及晶界裂纹等缺陷。 3.3.1.2 在用回弯头经检查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更换: a. 由于严重腐蚀、爆皮,回弯头壁厚小于计算允许值的; b. 支耳开裂,无法承载的; c. 回弯头、堵头密封圆锥面有腐蚀深坑,直径大于 2mm,深度大于 0.4mm 的。 3.3.1.3 因加工高硫、高酸原油而需对炉管材质升级的,应更换炉管、急弯 弯管、回弯头。升级后的炉管材质不应低于 SH/T 3096《加工高硫原油重点装置主 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推荐的材质。 3.3.2 炉管管内清焦及管外清垢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3.2.2.1 清焦过程中,不得损伤炉管及回弯头。 3.2.2.2 清焦后,炉管内壁用光照或内窥镜检查,应无残焦,呈金属本色, 无可见的损伤及裂纹、坑疤。 3.2.2.3 清扫炉管表面灰垢时,不得损伤炉管、衬里和炉墙。 3.3.2.4 清除灰垢后,外观检查炉管表面,应基本无积灰、结垢现象。 3.3.3 回弯头的拆装 3.3.3.1 拆卸回弯头堵头应在炉熄火后,回弯头温度降到 200~150℃时进行, 应先在顶丝上浇上润滑油,然后编号并标上相对位置再进行拆卸,安装时不得装 错。拆卸回弯头顶丝时,不准用火烤。 3.3.3.2 回弯并没有卸开后,堵头和回弯头的接触面用细砂纸轻轻除焦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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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磨剂研磨,研磨后其连续环状密封面面积不得小于 60%。 3.3.3.3 重复利用的回弯头,必须按照 SH/T 3112《石油化工管式炉炉管胀接
工程技术条件》、SH/T 3127《石油化工管式炉铬钼钢焊接回弯头技术标准》等相 关标准、规范的质量、检验要求进行抽验。
3.3.3.4 剔除回弯头内炉管管头,宜用机械方法,也可用氧气切割。但在切 割时,不得将管壁割穿,以免损伤回弯头胀接孔内表面。
3.3.3.5 安装时,应在堵头密封面及顶丝丝扣上均匀涂抹机油调制的石墨粉。 3.3.4 炉管与回弯头的胀接 3.3.4.1 胀接前必须对炉管和回弯头进行选配,使硬度值和间隙值相配。 a. 胀接处硬度:碳钢管管端应低于 HB170,铬钼钢管管端应低于 HB210;回 弯头胀口处硬度应比炉管管端硬度高 HB30~HB40。硬度值不满足要求时必须对炉管 进行退火处理,退火长度应比胀接长度长 80~100mm。 b. 回弯头胀口与炉管和间隙:炉管外径小于或等于 102mm 时,直径差为 1~1.5mm,炉管外径小于 102mm 时,直径差为 1.5~2mm。 3.3.4.2 回弯头胀口加工面的凹面及环槽端面处不应有纵向刻痕,不连续的 环向刻痕深度应小于 0.2mm。 3.3.4.3 炉管的胀接端必须用机械方法切割,切割后管头平面应与管子中心 垂直,用角尺检查无大于 0.2mm。 3.3.4.4 炉管管端 150mm 范围内应进行打磨,打磨后的表面应露出金属光泽, 且不应用起皮、凹痕、裂纹及纵向刻痕等缺陷,但打磨减薄量应小于 0.2mm。炉管 端部 150mm 范围内的内表面也应清理。 3.3.4.5 胀接面清理完毕后,如短时间内不能进行胀接施工,应在胀接表面 上涂一层防锈油并包好,以防锈蚀。管端内表面经清理后,亦应采取防护措施。 3.3.4.6 炉管胀接前,必须清理管端及胀口表面上的所有油污、铁悄、纤维 或灰尘等杂质,清理后立即开始胀接。 3.3.4.7 胀接时的环境温度应高于 5℃。雨雪天在露天胀接时必须有防护措施, 胀接过程中严禁油类、水、灰尘等进入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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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8 每组炉管管端应齐平,长短相差不得超过 2mm。管端应伸出胀口 6~8mm, 保证翻边长度。
3.3.4.9 胀接时,在胀管器的胀杆及炉管管端 200mm 范围内的内表面,应涂 一层黄油,但不得渗入管端与胀口的间隙中。
3.3.4.10 胀接处炉管内径大值参照表 1。表中胀大值是根据直径差为 1.5mm 确定的,当大于或小于此值时,胀大值应相应加大或缩小。

表 1 炉管内径胀大值参照表

mm

管壁厚度
内径胀大 值

5~6.5 3.0~3.5

10.1~12.

12.8~14.

6.6~10.0

7

5

3.3~4.2

4.0~4.5

4.2~4.8

3.3.4.11 管端必须翻边,翻边开始位置应距离回弯头胀口斜边与胀接槽交接 处 2mm,翻边角度 15°;翻边与胀接应同时进行,不得过胀。
3.3.4.12 胀管后管子的内表面应达到:翻边均匀过渡,无裂纹和明显的皱折、 压痕,内部管壁光洁平滑。
3.3.4.13 胀管检查合格后,应洗净堵头接触面,在堵头上涂上一层机油调合 的石墨粉,按拆卸时的标记对号上堵头,并上紧顶紧螺丝。
3.3.5 炉管与急弯弯管、回弯头,炉管与炉管的焊接 3.3.5.1 焊接现场必须有防风、雨、雪侵袭的设施,施焊的环境温度不得低 于 5℃,手工电弧焊时风速不得大于 8m/s,氩弧焊时风速不得大于 2m/s,环境相 对温度不得大于 90%。 3.3.5.2 炉管、管件、焊材以及对焊工的资质要求必须符合 SH 3085《石油化 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和 SH 3506《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 收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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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3 对铬钼钢炉管及管件的焊接,若因施工条件限制难以进行焊后热处 理,且炉管壁温低于 425℃时,经设计单位或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可选用高铬镍 (25Cr-13Ni 以上)奥氏体焊接材料进行焊接,焊前仍应按 SH 3085《石油化工管 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的要求进行预热,焊后可不做热处理。
3.3.5.4 炉管焊管坡口的型式及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炉管焊接坡 口应采用机械方法加工。
3.3.5.5 炉管焊接应根据钢种、焊材和焊接工艺编写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 作必须按焊按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首次施焊的钢种、焊材和焊接工艺,应在焊 前进行焊接工艺评定。评定合格后,应编写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并据此编写焊接 工艺规程,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后实施。
3.3.5.6 焊接前,应先将坡口端面 20mm 范围内的氧化皮、水、油污、油漆、 垢、毛刺等清洗干净,并用砂轮打磨直至露出金属光泽。
3.3.5.7 焊在 180℃急弯弯管或焊接口弯头上的两根炉管的两端应齐全,长短 相关不得超过 2mm,并保证规定的对口间隙。
3.3.5.8 炉管与炉管、急弯弯管或回弯头的对接焊口不应有过大的内错口。 炉管外径小于或等于 102mm 时,错口不得大于 0.5mm;炉管外径大于 102mm 时,错 口不得大于 1mm.
3.3.5.9 炉管和管件施焊前,应根据钢材的淬硬性、焊接环境、焊接方法进 行预热,预热温度和方法应符合 SH 3085《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技 术条件》的规定。
3.3.5.10 焊后热处理 a. 需要进行焊后热处理的焊口焊完后,应立即进行焊后热处理,否则应采取 后热、缓冷等措施。焊后热处理的参数应符合 SH 3085《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 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的规定。 b. 热处理后,应对焊缝、热影响区及附近母材抽检表面布氏硬度,抽检数量 应不少于热处理焊口总量的 10%。所测焊缝及热影响区的硬度值应小于母材的 125%, 且应符合下列要求,否则,必须重新进行热处理并做硬度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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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CrMo、15CrMo、1.25Cr-0.5Mo

HB≤225

1Cr2Mo、2.25Cr-1Mo、1Cr5Mo、1Cr9Mo HB≤241

c. 对先进行无损检测后进行热处理的焊缝,焊后热处理完成后,应对热处理

焊口做 10%超声波检测及渗透或磁粉检测,以无裂纹为合格。

3.3.5.11 焊接后的焊缝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外观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或相关规范的要求,焊缝与母村应圆滑过渡。

b. 焊缝和热影响区表面不应用裂纹、气孔、弧坑和肉眼可见的夹渣等缺陷。

c. 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 0.5mm,焊缝两侧咬边总长度不得超过该焊

缝总长度的 10%。否则,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使之平滑过渡。经修磨部位的炉管壁

厚不应小于设计要求的厚度。

3.3.5.12 对接焊缝应进行 100%无损探伤。检测方法宜采用射线检测。若采用

超声检测时,需用射线检测复验,复验比例为焊缝总数的 20%。上述两种检测方法

均应符合现行标准 JB 4730《压力容器无损检测》的规定。其中,射线检测合格等

级为 II 级,超声检测合格等级为 I 级。不能用射线或超声检测的角焊缝,可采用

磁粉或渗透检测方法检查缺陷。

3.3.5.13 不合格的焊缝必须进行返修,同一部位的焊接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

次。经过两次焊接返修仍不合格的焊缝,如需要进行返修,应编制返修工艺措施,

经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将返修次数、部位和无损检测等结果记入焊

缝返修记录中。返修后仍按原规定方法进行检测。要求焊后热处理的,应在热处

理前进行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还需返修,返修后应重新进行热处理并做硬度测试。

3.3.6 炉管的安装

3.3.6.1 炉管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板、管架和定位管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

计要求。

3.3.6.2 炉管预制件在运输和吊装过程中,应有预防变形的回固措施。

3.3.6.3 炉管安装或焊接前,应将管内、外壁清扫干净。

3.3.6.4 立管吊装时应平稳,不得撞击炉墙和衬里。水平管穿管时,不得撞

击管板、管架和折流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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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5 立管上端采用炉外支撑时,每根炉管的两个支耳应水平地支撑在吊 管梁上。若立管采用炉内吊管时,炉管上部弯管应与吊钩紧密接触,并使吊钩确 实承重,炉管中部的拉钩不应与炉管紧密接触,以免影响炉管自由膨胀。炉管下 部弯管上的导向管应垂直插入炉底的定位孔内,不得强制插入。炉管在长度方向 上应能自由膨胀。
3.3.6.6 立管采用炉内下部支撑时,炉管上部的导向吊挂应按设计文件要求 正确安装,炉管应能向上自由膨胀。
3.3.6.7 圆筒炉辐射管组焊安装后,其节圆直径误差不大于设计值的 0.2%, 并不超过 12mm。
3.3.7 燃烧器的检修 3.3.7.1 燃烧器安装必须按图施工,方位应符合设计图要求,经交接验收合 格后方可安装,位置偏差应小于 8mm。 3.3.7.2 燃烧器主要部件的轴线应同心或互相平行,轴线偏差不大于 2mm,燃 烧器轴线与火药味道砖轴线的偏差不大于 5mm。油枪或瓦斯枪的高度位置必须严格 按照设计要求,其垂直度偏差不大于 1mm。 3.3.7.3 燃烧器的喷嘴及供气、供油、供汽系统的管路必须畅通无阻,连接 部位应严密、无泄漏。 3.3.7.4 喷嘴砖砌筑时必须磨砖对缝,砖缝不得大于 2mm。 3.3.7.5 一、二次风门等调节机构应牢固可靠,开闭灵活。强制通风风道应 严密无泄漏。 3.3.7.6 燃烧器油、气枪安装前,可用蒸汽或水试验检查喷射角度,有条件 时第一次使用的油枪应进行冷态试验。 3.3.8 耐火砖、耐火衬里的检修 3.3.8.1 施工前的准备: a. 施工的环境温度应保持在 5℃以上,夏季或冬季施工应分别采取降温或保 温措施,雨季应有防雨及排水措施。 b. 施工所用的容器和工具应清洗干净,防止有害杂质混入集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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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各种管架、套管及其他金属构件(锚固件除外)埋在炉衬内的部分,应按 设计文件要求留置膨胀间隙。设计文件无要求时,可缠绕牛皮纸或耐火纤维纸。 管嘴应有防止堵塞措施。
d. 炉内锚固件及托砖板等器壁上的附件要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并通 过检验验收。
e. 施工前应将炉壁内表面的焊渣、油污、浮锈及其他附着物清理干净,除锈 后的炉壁表面应防止雨淋受潮,必要时应采取内壁防腐措施。
3.3.8.2 耐火砖砌筑 a. 砌筑所用的耐火砖(包括耐火泥浆)的种类、外观尺寸、理化性能指标应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 SH 3534《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当设 计未规定泥浆的种类、牌号和性能指标时,应根据炉子的温度和操作条件选定。 b. 耐火砖在砌筑前,应经外观尺寸检查并挑选合格后方可使用。经挑选的耐 火砖应分类挂牌标识,分类应按砌筑方式决定。 c. 耐火砖在砌筑时,经挑选后仍不能满足砌筑要求,应对砖进行加工。砖加 工的精细程度,根据砌体质量要求来决定。 d. 砌筑工业炉宜采用成品泥浆,泥浆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规定砖缝厚度的 30%。当无成品耐火泥浆而需现场配制时,应按照 SH 3534《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 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配制。在配好的泥浆内不得任意加水。对松动的耐火 砖必须刮去旧泥浆重砌。冻过或已初凝的泥浆不得再使用。 e. 砌筑工业炉砌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砌体应错缝砌体筑,同一砖层内前后相邻砖列和上下相邻砖层的砖缝不 得重缝; 2) 砌体应横平竖直,表面光滑平整; 3) 砌体的砖缝中,泥浆应饱满,其表面应勾缝。砖缝厚度一般不应大于 2~3mm; 4) 复杂或重要的部位,必要时可进行预砌筑; 5) 不得在砌体上砍凿砖,砖体砌筑时,可使用木锤或橡胶锤找正。在泥浆 干固后,不得敲打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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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砌砖中断或返工拆砖而必须留茬时,应做成阶梯形的斜茬; 7) 耐火砖体中不得使用宽度、长度小于原砖 1/2 的砖或厚度小于原砖 2/3 的 砖,吊砖的砖槽不得加工。砖的加工面,不宜朝向炉膛和烟气通道的内表面; 8) 耐火和隔热砌体,在施工过程中,直至投入生产前,应防止雨淋。 f. 耐火砖砌体应按设计文件和 SH 3534 规范要求留设膨胀缝并严格施工,膨 胀缝内应保持清洁,按照规定填充材料。 g. 工业炉一般部位的泥浆饱满度不得低于 90%。对气密性要求较严格以及有 溶渣侵蚀的部位,其砖缝的泥浆饱满度不应低于 95%。 h. 工业炉砌体的允许偏差和检查应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 SH 3534《石油化工 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3.3.8.3 不定型耐火材料炉衬的修补或更换
a. 不定型耐火材料炉衬包括耐火浇注料、耐火喷涂料、耐火可塑料和耐 火涂抹料。施工方法分为手工涂抹、手工捣制、支模浇注、机械喷涂等。
b. 受潮结块的水泥不得使用。 c. 耐火浇注料炉衬成型后,不得抹面。 d. 耐火浇注料应充分搅拌均匀,搅拌好的浇注料应在初凝前使用。要按规定 要求严格控制水质和水灰比。 e. 不定型耐火材料炉衬的施工和检验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SH 3534《石 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 SH/T 3115《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 工程技术条件》的规定执行。施工前和施工中应制作试块,对材料的性能进行实 验。材料的性能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f. 喷涂或捣制完的衬里应密实,厚度均匀,无孔洞,表面平整,但不得压光。 厚度误差不得大于 5mm。 g. 衬里局部修补时,必须将修补部位的衬里凿到坚实面(至少凿出一个锚固 钉),接合处应外小内大,并清理干净,用不充分湿润;修补用料、养护方法应 和原炉衬一致。 h. 炉衬在施工后应按规定养护,养护后应在干燥环境保管,防止日晒、风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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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淋和受冻。施工后至烘炉前,应防止急热和强震。 i. 衬里的养护,应按设计规定或材料生产厂家的施工说明书进行。如无规定,
则应按照 SH 3534《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第 6.2.13 条的规定执行。 3.3.8.4 耐火纤维炉衬的检修 a. 耐火纤维炉衬可采用层铺式、叠砌式、贴面式方法施工,不定型耐火纤维
炉衬施工可手工涂抹、支模浇注和机械喷涂。 b. 设计要求对炉壳特殊防腐处理时,炉壳除锈应满足设计要求。无特殊防腐
要求时,炉壳除锈应符合第 3.3.8.5 条规定。 c. 耐火纤维炉衬不得受外力碰撞。喷涂炉顶时,炉顶外壁不得敲打震动,且
喷涂过程中不得污染燃烧器、炉管等炉内器件。 d. 耐火纤维炉衬施工和检验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要求和 SH 3534《石油化工
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e. 耐火纤维及制品在施工过程中直至投产前,均应防止受潮或雨淋。 3.3.9 其他加热炉设备的检修 3.3.9.1 管架、管板、砖架和锚固件 a. 管架、管板、砖架和锚固件在安装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其表面质量、外形
尺寸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b. 铸造的管架、管板和砖架在安装时,严禁敲打、摔撞和强制安装,螺栓不
应拧得过紧,上紧后应退回 1/4 扣。 c. 耐热铸钢件的焊接应由合格焊工按照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焊接
时应采取预防变形措施。 d. 管架、管板、砖架、托砖板和吊砖架的安装应按照 SH 3506《管式炉安装
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e. 锚固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锚固件的焊接材料与锚固件材质及炉壳体材质相匹配; 2) 锚固件的规格、材质、安装位置、方向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3) 锚固件与炉壳体的连接应逐个检查,必须牢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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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2 吹灰器 a. 支架必须焊接牢固,传动系统应运行正常,吹灰器转动灵活,伸缩长度符 合设计要求。 b. 调试程控器应工作正常,满足定时吹灰的需要。控制电缆和各个接点、电 气元件应无受潮、锈蚀、接触不良、短路等异常情况。 c. 蒸汽吹灰器的蒸汽管线、阀门应畅通、无泄漏、蒸汽系统没有排凝设施的 必须增设排凝设施。 d. 声波导管、激波发生器和发射喷口应完好,各接口处应无泄漏。 e. 激波吹灰器主发生器的燃气(如乙炔)和配风系统应工作正常,燃气系统 阀门应无泄漏。 3.3.9.3 空气预热器 a. 换热管必须清扫干净,无灰垢;各部位密封良好,风道蝶阀开闭灵活。 b. 空气预热器内的隔热衬里无脱落、破损,连接的烟、风道完好无泄漏; c. 引风机、鼓风机应运转平稳、无振动,入口的调节挡板应动作灵活,非金 属柔性补偿器应完好无破损。 3.3.9.4 人孔门、观察孔和防爆门安装位置的偏差应小于 8mm,人孔门与门框、 观察孔与孔盖均应接触严密、转动灵活。 3.3.9.5 烟、风道挡板应转动灵活,挡板与衬里内壁的间隙符合设计要求。 手动或电动调节机械应启闭准确、转动灵活,开、关位置与标记指示相一致。 3.3.9.6 应对全部氧含量分析仪(包括探头)、热电偶和负压表(包括探头) 进行检查、清扫和标定。 3.3.10 保温、油漆及防腐 3.3.10.1 加热炉炉体钢结构的防腐、油漆或保温应按设计文件或根据相关规 范要求进行。 3.3.10.2 更换炉壁、炉顶钢板、烟风道和风机壳体等时,均必须先刷防腐耐 温涂料。 3.3.10.3 对因油漆保温脱落而造成锈蚀的炉体钢结构应重新进行防腐、保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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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油漆。保温、油漆及防腐前必须先清除被刷表面的脏物并除锈,而后防腐、刷 漆或保温。
3.3.10.4 炉体钢结构面漆颜色,参见 SH 01034-2004《设备及管道涂层检修 规程》的规定。
3.4 烘炉 3.4.1 筑炉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组织烘炉。如不能及时烘炉,应采取相 应的保护措施。 3.4.2 耐火浇注料炉衬应按 SH/T 3115《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 技术条件》和 SH 3534《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养护。 养护完毕,应在环境温度 5℃以上,根据施工面积的大小,自然干燥 2~5 天后,再 进行烘炉。 3.4.3 全耐火纤维炉衬的炉子,不需烘炉即可投入生产。如使用热硬性粘结 剂粘结炉时,投产前应按规定升温。 3.4.4 烘炉时炉管内应先通入蒸汽进行暖炉,当炉膛温度升到约 130℃时,再 点燃燃烧器。烘炉时宜采用气体燃料。烘炉过程中,升温应均匀,烘炉曲线应按 照生产厂家的规定或参照图 1 曲线进行。 3.4.5 烘炉过程中,炉管出口的蒸汽温度应为:碳钢炉管不得超过 350℃,铬 钼钢炉管不得超过 450℃。 3.4.6 烘炉时应做好记录,并绘制实际烘炉曲线。 3.4.7 烘炉结束后,应对筑炉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如有损 坏应及时分析原因并加以修补。 3.4.8 耐火浇注料炉衬烘炉后,其炉衬表面裂纹宽度不应大于 3mm,连续长度 不应大于 500mm,且不应有贯穿性网状裂纹。特殊材质的耐火浇注料按设计规定。 炉衬表面裂纹宽度大于 3mm、长度大于 500mm 或有贯穿性裂纹时应进行修补,裂纹 修补方法与设计和监理商定。当无特殊要求时,可用浸泡水玻璃泥浆或磷酸盐泥 浆和高温粘结剂的耐火纤维填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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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试验与验收 4.1 炉管压力试验 4.1.1 加热炉炉管部分检修施焊后,必须进行整体强度试验。炉管系统的强 度试验压力和方法应按照设计文件的规定进行。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照 GB 50235 《工业金属管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 4.1.2 试压前应检查炉管及炉管有关的钢结构、管架、管板、仪表管嘴等的 安装和筑炉施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用弹簧吊架吊置的炉管,在液压试验 前应采取临时支撑固定。 4.1.3 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奥氏体不锈钢炉管试验用水的氯离子含量应 小于 25ppm。水压试验前注液体时,应将炉管内的空气排净。碳钢和奥氏体不锈钢 炉管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5℃;铬钼钢炉管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 15℃。 否则应采取加热或防冻措施。 4.1.4 试验用压力表应经校验合格,精度不低于 1.5 级,表的满刻度值为最 大被测压力的 1.5~2 倍,压力表不应少于两块。 4.1.5 试压合格后,必须立即将水放净,并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将水吹扫干净。 4.2 验收 4.2.1 加热炉检修完毕后,应组织检查验收,确认检修任务完成并质量合格。 4.2.2 加热炉检修完毕交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技术条件: a. 设备、材料、加工订货件的质量证明书、有关检验、试验报告; b. 钢结构、管架、弹簧吊架安装记录; c. 炉管焊缝的外观检查报告、无损检验报告、热处理报告、焊缝返修记录、 焊缝位置单线图; d. 炉管胀接记录; e. 炉管试压记录、吹扫记录; f. 燃烧器安装记录; g. 封闭和隐蔽工程记录; h. 筑炉工程施工检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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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耐火浇注料施工试验报告; j. 烘炉记录; k. 设计变更单及材料代用证明文件。
4.2.3 工程验收交工技术文件应符合 SH 3503《石油化工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 件规定》的规定。
5 维护 5.1 加热炉的运行管理应遵照《中国感化股份公司炼油生产装置管式加热炉 运行管理规定》的要求执行。操作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加热炉工艺指标,保 证加热炉在设计允许的范围内运行,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运行,并尽量避免 过低负荷运行(过低负荷一般指低于设计负荷的 60%)。在提高加热炉热效率的同 时,应避免烟气露点腐蚀。要合理控制物料进料温度,确保炉管壁温高于烟气露 点温度。 5.2 为了节能降耗,加热炉运行应控制以下指标: 5.2.1 最终排烟温度一般应不大于 170℃。如燃料含硫量偏离设计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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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应进行标定和烟气露点测试,然后确定加热炉合理的烟气排放温度; 5.2.2 为了保护燃烧完全,应尽量降低排放烟气中的 CO 含量,一般应不大于
100ppm; 5.2.3 对流室顶部烟气中的氧含量,燃气加热炉应控制在 2~4%;燃油加热炉
应控制在 3~5%。 5.3 为了保护环境,减少设备腐蚀,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燃烧中的硫化物含
量,减少排放烟气中的 SO2、SO3 等硫化物含量。燃料气中总硫量应不大于 100ppm; 燃料油中总硫含量应不大于 1%。
5.4 加强加热炉运行情况的检查和管理。 5.4.1 生产装置管理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5.4.1.1 每日至少对本装置管辖范围内加热炉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巡检。 5.4.1.2 每周应做一次炉效分析工作;每月应编写本装置加热炉运行情况分 析报告。 5.4.1.3 应加强加热炉的日常维修,特别是对引风机、烟道挡板、吹灰器等 附件的维修。发现问题要及时修理,排除故障,不得影响加热炉的正常运行。 5.4.2 生产装置操作人员应按以下规定进行巡回检查: 5.4.2.1 每 1~2 小时检查一次燃烧器及燃料油(气)、蒸汽系统。检查燃烧 器有无结焦、堵塞、漏油现象,长明灯是否正常点燃;油枪、瓦斯枪应定期清洗、 保养,发现损坏及时更换;备用的燃烧器应关闭风门、汽门;长时间停用的油枪、 瓦斯枪应拆下清洗保存。 5.4.2.2 每 1~2 小时检查一次加热炉进出料系统,包括流控、分支流控、压 控及流量、压力、温度的一次指示是否正常,随时注意检查有无偏流。情况异常 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5.4.2.3 每班检查灭火蒸汽系统。检查看火窗、看火孔、点火孔、防爆门、 人孔门、弯头箱门是否严密,防止漏风。检查炉体钢架和炉体钢板是否完好严密, 是否超温。 5.4.2.4 每班检查辐射炉管有无局部过烧、开裂、鼓包、弯曲等异常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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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炉内壁衬里有无脱落,炉内构件有无异常,仪表监测系统是否正常。 5.4.2.5 每班检查燃烧器调风系统、风门挡板、烟道挡板是否灵活好用,余
热回收系统的引风机、鼓风机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处理。 5.4.2.6 有吹灰器的加热炉,每班至少吹灰一次,并检查吹灰器有无故障,
是否灵活好用;使用蒸汽吹灰器的,应经常检查蒸汽系统有无泄漏,吹灰前须先 排蒸汽凝结水。
5.4.2.7 每天应检查一次仪表完好情况。每季度至少应对所有氧含量分析仪 标定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2.8 应定期检查避雷针和接地线的完好状况。 5.4.2.9 加热炉的控制保护、联锁应符合中国石化的有关规定。 5.4.3 操作人员应精心操作,保持加热炉良好的运行状态。要加强三门一板 (油门、汽门、风门,烟道档板)的调节,保证炉膛明亮不浑浊,避免燃烧器火 焰过长、过大、冒烟,严禁舔管。要尽量保持多火嘴齐火焰,维持高效运行。在 火焰区停用的火嘴应稍开蒸汽保护。 5.5 加热炉的运行维护中,要特别注意防止以下意外事故、故障的发生; a. 炉管破裂,炉膛着火; b. 熄火,爆燃; c. 炉衬烧损、塌落; d. 火焰偏斜、舔管和二次尾燃; e. 突然停电、停汽、停风。 发生事故时,要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的规定,在避免事态扩大的前 提下,尽可能地保护设备,减少损失。 5.6 加热炉的开停工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执行。开停工前必须制定详 细严谨的开停工方案,并经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停工时要特别要注意防止硫化物 在对流定内自燃,防止连多硫酸造成奥氏体不锈钢炉管应力腐蚀开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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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质量保证措施 1 质量目标 1.1 工程质量目标优胜奖。 1.2 分阶段质量目标 分部工程必须保证合格。 2 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质量管理实行公司、项目两级管理办法,质量管理由公司牵头组织、指 导、监督,由项目负责落实与改进,从而形成了良性循环的质量管理机构。 2.1 项目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派经验丰富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担任该工程的项目经理,挑选技术过硬、 能力强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项目质量管理小组。项目根据公司的质量体系程序文 件和质量手册,制定项目的《质量计划》。明确项目的质量管理体系及各分包的 质量职责。 1)项目质量管理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监控层、作业层四层组成,从结构 上保证项目质量要求的实现。 (2)项目经理为项目质量管理决策层; 总工、项目副总工组成管理层;项目各 部室员工组成监控层,负责检查、控制、改进质量落实情况;各分包队伍和劳务队 组成作业层,负责落实项目的质量要求。 2.2 质量管理措施 2.2.1 目标管理 我对单位工程的分部工程进行目标分解,以加强检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 保分部、分项工程优良率、合格率的目标,从而顺利实现工程的质量目标。 2.2.2 加强预控 (1)编制计划 项目开工之初,编制项目策划、创优计划、质量计划等。 (2)加强对图纸、规范的学习 项目将定期组织技术人员、现场检修管理人员以及分包的主要有关人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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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和规范的学习,做到熟悉图纸和规范要求,严格按图纸和规范检修。同时也 给图纸多把一道关,在学习过程中对图纸存在的问题及时找出,并将信息尽快反 馈给设计院。
(3)检修前编制检修组织设计、专项检修方案、技术交底 检修前我们将编制检修组织设计、专项检修方案、技术交底,用以指导工程 的检修。编制时严格按照国家建筑工程“鲁班奖”评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认真 编写,并掌握施组战略的指导性、方案战役的部署性、交底战斗的可操作性,做 到三者相互对应、相互衔接、相互交圈,层次清楚、严谨全面,符合规范,使之 真正成为我们检修中可以遵循依靠的指导文件。严格执行监理规程,不但将检修 组织设计、检修方案报监理审批,同时将主要分项检修技术交底报监理备案,在 监理执行旁站过程中帮助我们对检修过程进行监控。 技术工作质量保证体系 我们将选择具有一定资质、信誉好且与公司长期合作的几家检修队伍,经甲 方和监理考评确定后,参与本工程的检修。我公司对检修队伍已建立了一套完整 的管理和考核办法,对检修队伍进行质量、工期、信誉和服务等方面的考核,从 根本上保证项目所需劳动者的素质,为工程质量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严格实现验收程序,履行“样板先行”、“奖罚分明”、“三检、联检”制 度,确保“过程精品”。 (5)做好培训和交底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过程精品的首要措施,项目将定期组织质量讲 评会,同时组织到内外部单位进行观摩和学习,并邀请上级质量主管领导和专家 进行集中培训和现场指导;项目还将做好规范、标准和技术知识的培训工作,促使 项目人员的素质不断提高,从人的因素上消除产生质量问题的源头。 项目对检修主要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检修质量管理的培训,对检修班组长及主 要检修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 格的检修队伍不允许进场检修。项目责成检修单位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 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检修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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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合同的预控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工程检修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我们将特别注重检修的选择, 比较各检修方价格、工期、质量目标,细化合同的内容,将对检修的质量要求写 入合同中,合同内容力求全面严谨,责权明确,不留漏洞。 (5)坚持“方案先行、交底先行”制度 ①在施组编制阶段,在结合工程的特点,编制检修方案、编制计划,确保每 个分项工程均有可行的检修方案; ②检修的每一道工序均编制检修技术交底,技术交底在检修方案的基础上进 行编制。 ③为确保检修方案的可行性,更好地保证检修质量,所有方案由项目总工审 核并组织项目、检修队主要技术人员进行可行性分析、讨论,并由公司技术部审 批。 ④所有书面技术交底由专业负责人组织检修班组长以上人员进行讨论。保证 检修中地每一细部做法均采取最有效、合理的做法,达到质量预控目的。 ⑤检修过程中,根据各分项的实际质量情况,由项目总工或专业负责人分工 种组织检修人员,进行现场实物交底,尤其是关键和特殊部位的做法。以加强工 人对检修做法、质量标准的理解。真正作到工人检修“有依据、有方法、有标准”。 (6)坚持“质量会诊”制度 ①项目部质检员配备:本工程面积比较大,我们根据检修过程来进行人员配 备。 ②检修过程中,为确保工程质量稳步增长,在检修过程中定期进行工程“质 量会诊”,一个质量问题不允许出现第二次。 ③每一道检修工序完成后(结构检修阶段为每次钢筋绑扎完、混凝土拆完模板 后,装修检修为样板间每分项工程检修完成后和每个验收单元完成后),由项目总 工和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质量、技术人员以及检修队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进 行现场质量会诊,找出检修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研究出整 改方法和措施,制定专人负责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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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坚持“奖罚分明”制度 ①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所有工程技术人员每周不定期对现场的检 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定,进行评分,每月进行一次质量总结,并进行奖 罚兑现,以调动工人的积极性,增强工人的质量意识。 ②由项目总工每天下午 3:00 组织一次质量例会,针对当天存在的质量问题, 制定整改办法,并限期整改,确保“今天的问题今天解决”。 (8)坚持“三检、联检、过程控制、统计报表”的质量控制制度 ①各工种的每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检修队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报项目质检员验 收,合格后报监理验收。各工种验收合格并办理完验收手续后,由项目工长组织 办理工种间的联检,全部完成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②在检修过程中,项目、检修队的质量、技术、工程人员随时进行现场质量 检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和整改,以确保质量一次性达到标准,防止出现成型 后的返修、返工现象,实现质量“过程控制”。 ③每月 25 日,项目质量负责人对本月各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进行汇总,报项 目经理和公司质量部,公司质量部每月对本工程质量至少进行一次的抽查、检验, 对项目的质量评定进行核实,每月做一次整个公司的质量检查通报,奖罚分明, 督促项目的质量控制力度。 ④质量控制作到“质量目标明确,方案和交底到位,监督上工序,保证本工 序,服务下工序,保证工程质量一次到位”。 四、安全检修、文明环保措施 根据有关要求、规定及强制性标准,我公司企业内部管理特色,结合本工程 管理的特点和工程实际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工程安全文明检修。我们将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依照 ISO14000 的要求,建立健全项目相关管理体系、目标和指标, 合理配备相关资源,选择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机械、材料,把检修对环境的影 响降低到最小,最终实现检修与环境的和谐。 10.1 管理目标及承诺 10.1.1 安全检修生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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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杜绝重伤及死亡事故和设备、管线、火灾、重大损失事故及其以上标准, 轻伤率控制在 3‰以内。确保“市安全生产文明检修标准化观摩工地”。
10.1.2 承诺 我公司承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安全文明检修观摩工地的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 要求制定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执行文件。 10.2 安全管理体系 10.2.1 组织管理 (1)成立由项目部项目经理负责,各检修单位安全生产负责人参加的专项安全 管理组织机构,领导检修现场的安全工作; (2)项目部主要负责人与各参施单位主要负责人须签订安全责任状,参施单位 主要负责人与本单位分管责任人须签订责任状,使得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 层负责; (3)项目部设立一名安全总监、一个安全室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协调,负责 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与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传递。安全室设一名安全主管,五名专 职安全员,分别负责安全防护管理、机电安全管理、机械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管 理、安全资料管理; (4)检修项目经理根据检修工程实际情况成立安全管理组织,建立管理体系, 设立专职安全员承担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信息收集和向总承包单位项目部 传递; (5)劳务分承包方根据情况设立专兼职安全员; (6)各级安全员必须具备满足本岗位要求的素质和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资格或安全员上岗证书,并有丰富管理经验、管理能力的人员承担,其他人员都 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内部培训合格的责任心强的管理人员。所有上述人员及特殊作 业人员的资格能力由本单位进行控制,总承包单位进行备案存档并进行监督检查; (7)所有在施单位都必须编制明确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 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10.2.2 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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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 安全管理体系人员及部门职责 10.2.3.1 项目经理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成本的关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检修生产全过程; 4)保证使用的检修单位资质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管理能力;保证与 检修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法有效,责任明确; 5)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各项费用(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安全生产教育 培训费,安全活动组织宣传费,其他安全生产费用等)的有效投入; 6)保证选用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及材料满足相关标准要求,保证工作人员的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7)保证本单位检修组织设计、各类检修方案、安全技术交底等各类安全技术 措施齐全有效; 8)保证本单位各类安全生产检查的效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9)保证对职工及检修单位工人的各类教育落到实处。 10)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 上级报告事故真实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10.2.3.2 工程经理 1)协助项目经理搞好安全生产。 2)在抓检修生产的同时,要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3)抓好检修队、检修商的安全生产,使安全管理措施在各检修队与检修商得 到有效地实施。 4)组织进行分项、分层、分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监督员工执 行落实。 5)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经常检查检修现场,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到不违章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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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发生事故立即上报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10.2.3.3 项目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1)对项目检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结合项目工程特点,主持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 3)组织编制检修组织设计,编制审查检修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检修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审批各项安全技术实施方案和预案,审批对各检修队和检修单位的安全交 底。解决检修过程中不安全的技术性问题。 6)项目工程应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及时上报公司技术部审批后方 可实施,同时要组织上岗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检修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 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7)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 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8)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修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 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9)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 出防范措施和意见。 10.2.3.4 项目安全总监 1)负责各项安全工作,对检修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负责组织召集和主持每周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 3)负责每周向业主提供检修安全报告; 4)每天对现场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记录; 5)纠正检修过程中的各种违章,并执行有关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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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负责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方案的安全把关; 7)负责制定或审核安全隐患的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 8)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 9)确保所有的安全设施都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10)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办理各项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手续。 11)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消防演习等。 10.2.3.5 安全室的安全职责 1)安全室在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的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对各检修队进行进 场安全知识教育,在检修中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工作。 2)负责制定进场安全技术交底和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3)负责开动火证,做好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和岗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督促检 查在检修时是否按要求进行操作。 4)每天对各检修单位所施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和处理,并做好 每天的安全工作记录。 5)负责针对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人员,有权责 令停工并进行处罚。 6)每月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和事故报表。 7)努力学习掌握安全技能和法律、法规的应用实施。 8)负责对专控劳动保护用品质量的检验和验收,督促检修人员按规定领取劳 保用品,并指导正确使用。 9)不定期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对集团公司各类机械设备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 机械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10)负责对中小型机械操作人员及塔吊司机、检修升降机司机、起重设备信号 指挥人员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技能培训工作; 11)负责对检修现场和生活区的消防设施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 意见,并跟踪验证,确保整改到位; 12)负责调查火灾事故,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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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负责安全资料的制定和整理; 10.2.3.6 工程室的安全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对检修队伍的使用管理,负责督促检修单位建立健全安 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安全技术交底),确 保检修现场做法与安全技术交底相一致; 3)负责及时组织人力、物力消除安全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发现的各类安全隐 患; 4)对现场检修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对场容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并跟踪验证。 5)协助安全室对检修单位开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6)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7)正确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在确保安全、具备安全技术交底的的前提下 组织生产; 8)负责制定各类机械设备(含租赁)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等制度及措施, 并监督实施; 9)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存储、使用、管理措施, 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本单位发生事故时,迅速组织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参加、配合伤亡 事故的调查、处理。 10.2.3.7 材料室的安全职责 1)负责对检修现场采购的设备、设施、脚手架、新型建筑装饰、防水材料等 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的监督检查,要求符合设计,达到安全质量标准,有 材质检验单和其它相关手续。 2)负责按照文明安全检修要求对检修现场各种建筑材料的堆码、存放、清运 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没有按规定和要求码放的材料,有权利责令整改, 保证检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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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对检修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采购,对产品的质量负责。先对生产 厂家进行必要的考察,是否符国家级行业标准。
4)确认产品后,向生产厂家所要安全生产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提供 给安全室门备案,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5)负责组织并参与对采购产品材料的验收工作。召集技术部门、安全部门等 有关人员对产品进行进一步的审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6)认真做好材料的进、退场工作,严格进出场手续,分工明确,责任到位, 以防材料的丢失。
7)各类材料进场后,要按要求分类保管,乙炔、氧气、化学品、危险品等要 专库保存,专人负责,要有明显的警示牌和表示牌。
8)有责任有权利对浪费材料的现象给予制止或追究责任,对不服从纠正的个 人和单位,经跟领导协商后给予经济处罚或者更严肃的处理。
10.2.3.8 技术室的安全职责 1)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 2)负责编写项目检修组织设计、检修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技术 措施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3)负责根据检修部位、环境条件及时编写安全管理各专项内容的安全技术交 底,保证安全技术交底满足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要求,及时下发交底; 4)负责对重要分项工程涉及到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 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5)负责组织对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新材料相应的安全技术措 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在项目部的培训学习,组织“五新”项目使用前上岗人 员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修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 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与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检查工作; 8)协助工程部组织实施政府部门或集团公司要求开展的各类安全生产、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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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活动; 9)本单位发生伤亡事故时,参加、配合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
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10.2.3.9 综合办的安全职责 1)负责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监督检查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
作; 2)负责项目部后勤生活区(办公区、宿舍、食堂、厕所)的管理,对办公室、
食堂卫生、宿舍卫生、厕所卫生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对检修单位劳务人员进行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组织对有毒有害工种工人的健康检查 5)负责职业健康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10.2.3.10 检修队队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
排班组人员。对本队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按制度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作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经常
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 制止违章作业。
3)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项目项目副经理申报, 经批准后新来人员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安全教后方可上岗。
4)根据项目安全交底向本队各工种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任务、 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监督其执行,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5)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人员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 纠正,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安全员。
6)发生工伤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亡者的抢救工作,并立即报告 项目经理。
10.2.3.11 检修队班组长的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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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
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项目安全员。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前教育。 6)对不安全作业行为积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令。 7)发生工伤或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队长和项目安全员。 10.2.3.12 其他管理人员共同安全生产职责: 除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对于检修现场存在的游动吸烟、不正确佩戴安全帽、
作业面嬉笑打闹、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等明显违规现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 都负有当即制止的责任。
10.2.4 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机构 安全管理直接责任机构负责对整个工程的安全进行具体管理,执行安全管理 制度,落实安全交底与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对项目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10.3 安全管理制度 10.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度 (1)明确项目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责任制。 (2)项目对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检查和考核办法,并按规定期限进行 考核,对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有记录,并进行相应奖惩。 10.3.2 安全教育制度 10.3.2.1 项目经理组织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国家和省以及公司的安全生 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在组织检修生产时,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指导思想。 10.3.2.2 项目经理及各部室主管在计划布置、检查生产工作时,要同时计划、 布置、检查安全工作是否落实,消除只重进度,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的思想意识。 10.3.2.3 新进入检修场区的检修单位检修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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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专职安全员对检修队级、班组级安全教育实施监督检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 应进行考核。
1)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检修人员进场三天内,由安全室负责组织,项目部工 程、技术、消防、后勤管理人员协助实施。安全培训教育不得少于 2 学时。
2)检修单位级(队级)安全教育:检修人员进场七天内,由检修单位队长负责 组织,检修单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负责实施。项目部安全室进行监督,安全培训 教育不得少于 1 学时。
3)班组级安全教育:由检修单位班组长在检修人员上岗作业前负责组织实施。 安全培训教育时间根据工种确定。
4)参加三级教育的所有人员必须在教育记录上签字,教育记录要注明教育时 间,教育完毕后,新入场人员(指初次到本现场务工的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后方 可上岗;安全考试要求尽量采用闭卷,由本人签字,如本人确实不会写字,需他 人代写时本人必须签字盖章。
10.3.2.4 检修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由项目部安全室组织进行安全教育。 10.3.2.5 工程检修过程中,项目部必须每月对检修单位作业人员至少进行一 次日常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可采取放电影教学片、放安全教育光盘或录像带等多 样化的教育手段,切实保证教育效果,每次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2 学时。 10.3.2.6 工人每天上岗前,检修单位班组长必须针对当天的任务,结合安全 技术交底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状况及本班组人员的技术素质、安全意识、 自我保护意识有针对性的进行班前安全教育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 10.3.2.7 安全室应对全体在施人员进行上岗后的经常性教育,使职工的安全 生产意识保持较高的平稳状态。 10.3.3 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 和危险工序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2)安全生产检查人员实施安全检查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规范规程和相关标准。对检修现场进行检查时,必须根据《建设检修安全检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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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及相关文明安全检修管理规章制度要求进行。 (3)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每天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履行“监督检查”
职能,及时发现检修中的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险情,检查安全技术交底和技术 方案的落实,纠正检修中的违章操作,监督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同时必须 留存检查记录。
(4)项目安全室应做好安全日志,认真记录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处理发现的 问题,并及时上报。
(5)项目部周检:由项目安全总监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成员参加,每 周对本检修现场进行至少一次综合检查,安全室留存综合检查记录。
(6)项目部月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所有成员参加, 每月对检修现场进行至少一次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分别留存专项检查记录,安全 室留存综合检查记录。
(7)工程复工前安全检查:长期停工后开工、长假后复工等工程,在开工、复 工前由项目经理带队,专项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所有成员,本单位其他相关部门参 加,对检修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验收,确认合格方可开工,安全室留存检查 记录。
(8)项目部应通过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等活动, 积极推动检修现场规范化生产。
(9)安全生产检查人员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必须当即制止, 对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应在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前提下,一至两 天内全部排除,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无法排除的隐患,作业人员必须从危险区 域内撤出或者暂时停止检修。
10.3.4 安全例会制度 10.3.4.1 安全总监和安全室必须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 项目部检修现场各类安全隐患。 10.3.4.2 项目经理必须每月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评价安全生产 体系运行情况及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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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4.3 针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安全管理的专项内容,安全室应定期组织召开 专项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现场专项安全隐患。
10.3.4.4 安全例会由安全总监主持,项目工程部、技术部、采购供应部所有 人员及检修单位(各检修队)、主管、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参加。
10.3.4.5 安全例会内容: 1)对检修队检修情况综合考核, 落实项目部工程例会中有关安全的事项; 2)安排近期安全工作。 10.3.4.6 安全例会由项目安全室做记录并打印, 项目经理签发有关部室主管。 10.3.5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1)编制检修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编制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进行施组设计时,应将安全技术措施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进行交底。检修安全 措施改变时,要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审核,经公司总工审批后方可变更。 (2)在每个分项工程检修前,土建工程师应另拟详细的分项安全技术措施,项 目安全员根据国家规范和市的相关要求,编制安全技术交底下发各检修队。 (3)检修正式开始后,会随时暴露一些具体的安全技术问题,安全员应及时对 检修队进行交底,弥补检修方案中安全措施计划的不足,保证每个单项检修工艺 执行过程中的安全。 10.3.6 检修人及其他承包人安全管理制度 (1)项目实施全面总承包管理,对各检修单位由分包协调部进行协调,由项目 安全室统一部署,对所有检修范围内的队伍、分包,实行如下制度: (2)凡参与检修的所有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检修资质等级证书、 安全认可证、法人委托书等有关资料,检修人员花名册,并在项目安全室留存复 印件以备查验。 (3)凡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与本项目部签订有效的总分包安全管 理协议、安全生产责任书等相关协议资料。 (4)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劳保用品及成品安全设施、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 并有相关的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必要时由相关技术人员、安全员和材料员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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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留有检测记录。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资料留存(材料设备部)。 (5)检修的所有人员必须是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并合格,项目安全室根据
检修特点和具体情况,对检修人员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包括特殊工种、季节性、 特殊时期的教育,节假日教育,应急教育等。资料留存。
(6)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有“全国通用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如:架子工、 电工、电气焊工、信号工、起重工),还要根据工种特点进行专门安全教育,考试 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资料留存项目安全室。
(7)凡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颌带。高处作业系 好安全带。禁止吸烟,生活区和办公区设吸烟室。动用明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并 派看火人备消防器材。
(8)从事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使用面罩,剔凿、磨削等作业人员必须戴护目镜。 (9)各分包在自已负责检修范围内,需设置警示警告牌,牌子要醒目大方,主 要悬挂于通道口、作业面、外架子、加工区等处,用来提醒检修人员,牌子大小 严格按项目统一规定。 (10)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资料留存项目安全室。 10.3.7 劳务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1)组织检修劳务时,应审查劳务队资质是否齐全,加强对劳务队的安全管理。 (2)在选择外部劳务时,应同检修队签署安全检修协议,明确项目对检修队的 安全要求,以及违反规定时的责任划分和处罚措施。 (3)加强对外部劳务队进场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安全培训。 (4)抓好持证上岗工作。从事技术性岗位和特殊作业人员在进场时,必须将上 岗证交项目安全员处核查,项目安全员处保存上岗证的复印件。 (5)做好检修操作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抓好外地务工人员的宿舍管理。夏季宿舍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有防蝇 虫的措施。冬季室内若有取暖设备,有防止煤气中毒的设施。宿舍必须符合防火 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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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8 工地安全用电制度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 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电器周围的防护栏,不 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3)检修现场变电器五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 用。 (4)检修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允许,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 (6)检修现场的配电箱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 1.5 米,其引出、引入 线应穿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检修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 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 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 5 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 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 40 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非检修用电、民工生活区 宿舍一律使用低压电,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 2.5m,灯头与易燃物品的 净距离不得小于 60cm。 (14)所有 220V 照明灯的电源线不得使用软塑料线。 (15)在潮湿场所(如地下室、管沟)内工作的照明灯电压不得超过 36V。 (16)现场检修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项目电气的工程师提出申请, 由电气专业工程师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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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在检修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18)在项目检修的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本规定者,视情 节轻重分别给予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带来损失的要追 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0.3.9 特殊工种作业制度 (1)检修现场的电、气焊工、电工、机械操作人员、架子工、电梯司机、信号 工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本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3)工地的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在上岗前要经过各专业的安全知 识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 (4)特种作业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取的操作证 者,方准独立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在现场检修,必须具备本工种的作业条件,有权拒绝违法乱 纪违章指挥。 (6)特种作业人员设专人管理,严禁酗酒打闹。 10.3.10 明火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检修现场所有涉及明火的检修必须持有项目安全室开具的动火证方可检 修; (2)明火作业的区域按消防要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消防砂等消防器材, 并有专门的看火人; (3)项目安全室每天上午与下午两次特定时间开动火证,各检修队与分包商将 要进行明火作业的人员到安全室开动火证,在指定的时间用火,超过规定时间须 重新开动火证。 10.3.11 安全奖惩制度 (1)项目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2)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奖或 物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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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检修取得了显著成绩; ②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③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3)有下列行为之一且经教育不改的应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分,取消本年度 评先资格,后果严重者追究其责任。 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损失的; ②玩忽职守,违反安全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③发现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⑤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反指挥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 ⑥不执行上级和安全室门限期解决的安全隐患和治理尘毒作业的要求,造成 事故或使职工继续在尘毒作业环境下从事生产,导致职工职业病的; ⑦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 重复发生的。 10.4 安全管理措施 10.4.1 安全文明检修与环境保护 10.4.1.1 安全警示标志 在易发生伤亡事故(或危险)处(出入口、楼梯口、基坑临边等)设置明显的、 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现场相关位置设立足够的标志、宣传画、标语、指示牌、警告牌、火警、 匪警和急救电话提示牌等,在现场张贴应急程序及安全规则的海报。 在检修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每日重大危险源作业公示牌”。 在主要作业场所和临时安全疏散通道设置 24 小时的安全照明和必要的警示以 防止各种可能的事故发生。 10.4.1.2 现场围挡 整个现场的检修现场四周采用围墙砌筑,具体砌筑尺寸参见建设单位要求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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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两面抹 2cm 水泥砂浆,墙面刷白色涂料。 本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大于 2m,根据规定,基坑边必须设置两道防护栏杆,并
用密目安全网封闭。防止人员坠落,夜间设置红色标志等。具体做法如下: 沿基坑周边用钢管搭设超出临边最高地面 1.5m 高(需考虑基坑外场地道路硬
化面层厚度)固定防护栏杆,防护栏杆上口水平,竖向间距 3m;并在外侧挂密目安 全立网,安全网要结实、美观、整齐一致;所有钢管刷红白相间的油漆,红白油 漆的长度为 40cm,距离基坑边 500mm 用页岩砖砌筑 300mm 高、240mm 宽挡水墙, 挡水墙要顺直,墙上口水平,墙体用水泥砂浆粉刷。基坑临边防护如下图所示, 钢管连接用钢管连接卡,钢管相交连接处用十字卡,用专用密目安全网绑扎绳将 密目网绑扎在钢管上。为保证牢固,钢管需锚入地面内 500mm。为保证稳固和安全 基边防护挡水墙距基坑土方开挖上口边线不小于 500mm。
10.4.1.3 七板一图 在进门处设置八板一图,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安全生 产、文明检修、消防保卫等八板;检修现场总平面图。 10.4.1.4 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口安装推拉门,推拉门用铁皮制作,高度为 2 米,刷白色油漆,印 公司名称及公司标志。在大门明显处设置统一样式的检修标牌,标牌写明工程名 称,建筑面积,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检修单位,工地负责人,开工日期,竣工 日期等。 10.4.1.5 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细颗粒建筑材料必须在密闭库房存放,存放砂石料场应堆 成方形并采取覆盖措施。 进入现场的材料均按规定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堆码整齐,不得随意乱放。周转 材料按规定使用工具房、库房内各种料具及材料按型号及类别堆放,摆放整齐, 禁止在库房内吸烟,库房内保持清洁。 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质设置专用库房,必须分类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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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1.6 现场防火 抽调各检修队人员,成立项目部义务消防队,由项目部安全室直接管理。对 现场防火进行巡查监督,应对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现场消防通道宽度不得小于 3.5m。消防通道要保持畅通,严禁在消防通道内 堆放材料。消防通道配足灵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对现场按标准配备灭火器材,每一层的楼梯最少放一台容量大的灭火器。 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三级审批制度;制定防 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认真按检修交底执行,杜绝违章作业。定期对职工宿 舍,检修场所进行检查,发现违章坚决制止;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入场,必须 限量,严禁大量积存,并按物品的害别分库隔离存放。库房内严禁使用高压电照 明,采取低压防爆灯具照明。氧气瓶、乙炔瓶存放应采取防晒、防砸措施。 调漆作业严禁在主体内进行,严禁与电气焊作业、防水作业等能产生明火的 交叉进行。现场严禁吸烟。油漆粉刷时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防止粉尘爆燃,保 持房间内通风良好。 使用后的废弃物料要及时消除,楼内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油漆作业后,及时把油漆、稀料、棉纱等回收进行安全处理。 10.4.1.7 垃圾清运 检修现场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并在现场设置封闭式垃圾站,检修垃圾和生活 垃圾分类存放,垃圾运输必须采用封闭垃圾车。 生活区垃圾应统一堆放处理,每天清扫,决不允许垃圾满地,同时划分好卫 生责任区。检修现场每天撒水,不扬尘。 10.4.2 临时设施 10.4.2.1 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检修现场办公区、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证安全距离。工地办公室、 现场宿舍、食堂、厕所按照市安全生产文明检修标准化工地标准设置,饮水、休 息场所符合市卫生和安全要求。 甲方和监理办公生活设施按照招标文件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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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2.2 检修现场临时用电 对于检修区域的地下电缆,要指令专人进行妥善处理。在现场内检修区域附 近有高压架空线时,要在检修组织设计中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检修安全。 10.4.3 安全文明检修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必须在保证检修安全的情况下 进行检修。

楼板、屋面、阳台 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 1.5m 高防护栏 杆和 18 ㎝高的挡脚板。

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两道相距 60 ㎝的不小于 5 ㎝厚 的木板。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 1.5m 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 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在电梯井内交 替设置硬防护和软防护,即本层挂设一道安全平网,下一层 用不小于 5 ㎝厚的木板制作一道硬防护,依次交替。

楼梯边防护

设 1.2m 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 ㎝高的挡脚板刷红白警示漆。

1、在建造每一层楼面时,该楼面对下一层的楼层周边
挂设 3m 宽度水平防护平网(一道大眼网一道密目网)。 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
2、幕墙安装前,对上一层的楼层周边安装挂设 2m 宽度 护
水平防护平网(一道大眼网一道密目网)。
3、裙楼顶层上方的各塔楼周边安装 5m 宽度的钢防护棚。

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 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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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覆盖范围内

设置塔吊限位指示灯,大臂范围内搭设防护棚。

五、环境管理方针 环境方针: 本工程环境管理的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按照我公司的环境方针和环境管理程序进行。 各项环境指标: (1)噪音排放达标: 结构检修阶段,昼间<75dB,夜间<55dB(检修时间:6 点-22 点) 装修检修阶段,昼间<65dB,夜间<55dB(检修时间:6 点-22 点) (2)现场扬尘排放达标:场容整洁,余土覆盖,达到市粉尘排放标准。 (3)运输遗撒达标:确保运输无遗撒。 (4)污水排放:生活、生产污水沉淀后排放,雨水分类排放;管网、沟槽排放 顺畅,COD 含量<300mg/L (5)现场光污染:确保夜间灯光不影响周边企业、居民。 (6)废弃物管理:固体废弃物设立分类垃圾站,及时清运,确保运输无遗撒; 尽量减少产生废气的设备的使用。 (7)室内环境控制: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各种有害材料禁止进入现场,在结构 检修中杜绝使用含有异味或可能带来身体危害的各种材料和添加剂;室内装饰装 修所用各种材料的有害物质含量必须在国家检验检定标准以下,并有齐全的材料 检验报告资料,竣工时通过国家检定机构的检测。 (8)使用先进工艺,尽量节约工程消耗的水、电、木材等资源。 (9)项目内部实行网络信息化办公模式,尽量减少纸张消耗,保护森林资源。 六、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1)由工程经理负责,对检修现场按照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的作业范围划分 环保责任区,并和各区域负责单位签定环境包保责任书,明确职责和违约责任; (2)按照责任书的范围,项目安全环保部及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各检修区域、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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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区域进行定期(每周)的环保检查,发现不符合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填写

“隐患通知单”下发;发现严重不符合的情况,立即汇报给工程经理及项目总工

程师,会同技术人员提出整改方案下发。

(3)各劳务队伍抽调一定数量的专职环保人员,由项目安全环保部组成工地的

专职环保队伍,负责对现场进行日常的清洁、整理,以及检查、纠正等。

(4)每周由工程经理负责组织召开“检修现场安全文明检修和环境保护工作例

会”,项目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劳务队伍、分包单位负责人参加,总结各单位的

环保管理情况,对于管理部门提出的“隐患通知单”、“整改方案”,各单位要

定时、定人的落实完成,由项目进行监督。

10.7 针对各项环境因素的管理措施

10.7.1 场容及社区协调

检修现场的布置策划要根据我公司的 VI 形象手册的细则进行,如果发包人有

特殊要求,协商调整;总体风格做到美观和谐、牢固耐用,有条件可在办公区进

行绿化布置,创造较为良好的办公环境。

在检修过程中,项目从加强宣传教育入手,制定环境体系的学习和宣传计划,

提高全员的环保意识。

对外协调上,开工初期将由我司综合办人员会同甲方负责人员提前和有关市

政、环卫、环保、街道等政府部门办理垃圾清运、粪便清掏等工作的手续和协议,

尽量减少检修生产中这些因素的干扰。

10.7.2 噪音

检修生产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修场界》(GB12523-90)的要求

制定降噪、限噪措施。噪音限值标准如下:

检修阶段 主要噪音源

工作时间

噪音限值

塔吊、地泵、电锯、空压机、 结构检修
钢筋切割机、砂轮机、振捣棒等

6 点-22 点

昼间 75dB

夜间 55dB

电锤、电钻、电锯、磨光机、 装修检修
手持电动工具等

6 点-22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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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dB

55dB

(1)根据国家标准要求,合理安排检修生产机械的使用,调整分项工程进行的 时间段,如避免在夜间检修中进行大量的钢筋加工工作等。
(2)设立专门的机械加工棚封闭隔噪,如木工机械、钢筋加工机械等,必要时 对临时使用的机械也设立噪音围挡,如混凝土泵。
(3)在作业楼层加强控制,避免材料、设备安装时出现敲打、碰撞噪音;模板、 脚手架支设、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各方向有人控制。
(4)电锯切割速度不要过快,锯片及时刷油;电钻、水钻开洞时钻头要保证用 油和用水,降低摩擦噪音。
(5)塔吊指挥使用对讲机,减少指挥哨音。 (6)检修车辆进入现场禁止鸣笛。 (7)场界周围设立噪音观测点定时观测,专人记录,发现超出标准限值要及时 控制。 10.7.3 废水 (1)工地生产、生活废水和雨水分开排放,单独设立管网;场内废水管网、雨 水沟槽要分别排放,雨水排放口沿现场周圈围墙布置,保证一定的泄水坡度,控 制好流向。 (2)现场设立沉淀池,冲洗泥浆、砂浆产生的废水排放之前必须经过沉淀池后 进入附近污水管; (3)生活区内厨房、浴室的污水出口设立隔油池,废水进入附近废水管;由专 人负责定期清掏淤积物。 (4)清洗油污、油漆等物品的废水也进入隔油池后排放至污水管。 (5)对存放油品、化学品的仓库加强管理,存储和使用过程中防止油品跑、冒、 滴、漏而造成水体的污染。 (6)安全环保部门组织专人定期检查管线、沟槽的畅通情况,每半月定期清理 淤积物,保证排放畅通。 10.7.4 废气、扬尘、遗撒 (1)现场道路进行混凝土硬化,现场堆积的余土进行覆盖,做到黄土不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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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整个检修阶段,现场道路定期进行喷洒淋水,控制粉尘污染。特别是在 两个春季检修阶段,沙尘影响很大,市对此有严格要求,工地现场要加大撒水的 力度尽量减少沙尘的产生。
(3)加强对混凝土、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的卸料溜槽处设置活动挡 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须清理干净才可离开工地,防止遗撒;
(4)在工地进场大门处设置洗车槽和刮泥凳,进场车辆冲洗下来的泥浆废水经 沉淀池后排往市政废水管。
(5)结构回填阶段,对回填土的运输车辆要采用全封闭车辆。回填所用的灰土 人工预拌均匀后下坑夯实,严禁从高空抛洒白灰。
(6)渣土运输车辆也必须全封闭,装载渣土在封闭区域进行或用容器吊装。 (7)现场的水泥等细散物品的运输要采用临时封闭式通道或容器运输,存放在 封闭的库房中; (8)脚手板拆除、搬运前先对板面的混凝土碎块、水泥等进行人工清理,干净 后再翻板。 (9)现场尽量采用电动机械、工具,减少柴油、汽油机具的使用。 10.7.5 固体废弃物 (1)固体废弃物的存放在现场设立专门的地方,并按照“可回收、不可回收、 办公垃圾、生活垃圾、有害废弃物”的五个分类,挂牌设立垃圾站,对于有毒有 害废弃物的存放必须全封闭并标注清楚。 (2)有毒废弃物的临时存放必须有容器密闭,并单独存放,防止对人体、对建 筑、对大气、对土体、水体的二次污染。 (3)对各废弃物的消纳、回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指定场地、 场所进行。 (4)严禁利用固体废弃物作为土方回填的土方使用,防止二次污染土体。 10.7.6 室内环境控制 (1)从结构检修阶段开始到装饰装修工程,严格控制各项原材料中有害物质、 放射性物质的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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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要求各材料供应商、分包商提供工程 材料样品和权威机构提供的放射性、挥发性检测报告,进场前及时将样品和鉴定 结果发给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单位,从源头控制,杜绝有害材料的进场使用。
(3)不使用国家虽未明令禁止使用的,但含有异味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装饰 材料、添加剂、胶粘剂等材料。
(4)检修中密切配合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单位,联系各研究院所,积极建议,尽 量选用绿色环保、节能型材料、选用先进工艺,减少室内污染源。
10.7.7 其它 (1)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化学品的采购、运输、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定专 项保护措施专门保管,防止发生意外事件污染环境。 (2)专人负责现场检修机械的维修、保养,使机械处于良好的状态,减少噪音 和废弃配件、废油的产生。 (3)安全环保部及时组织人力和车辆对现场内的各种垃圾进行清理。 (4)项目购进检测噪音和粉尘的仪器,随时对现场情况进行监控,发现超标及 时处理。同时,对外委托环保检测部门定期对现场的废水、废气、挥发性、放射 性材料等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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