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项目环评将被批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环评价已被批复。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项目 2023年9月25日,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告,拟对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高性能树脂项目总投资约182.53亿元,本项目包括2#120万吨/年ABS装置、2#30万吨/年EVA/LDPE(管式)装置、2#40万吨/年LDPE(管式)装置、1#10万吨/年EVA(釜式)装置、2#20万吨/年DMC装置、1#18万吨/年PMMA装置,以及配套的储运设施及公辅设施。 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工艺装置技术来源: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乙烯提质改造项目 2023年9月27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 批复内容如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化工厂区位于茂名市电白区七迳镇,广东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辖范围内,其中化工分部现有36万吨/年、64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以及裂解汽油加氢、芳烃抽提装置等主要生产装置,生产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橡胶、合成树脂等产品。本项目拟在现有厂区及南侧、西侧新增用地内建设,新建100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30万吨/年芳烃抽提装置、14万吨/年丁二烯抽提装置、4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环氧乙烷装置、2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24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50万吨/年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塑料(ABS)装置,异地还建5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拆除现有36万吨/年乙烯裂解装置,以石脑油等为主要原料生产乙烯及丙烯、苯、甲苯、二甲苯、环氧乙烷、环氧丙烷等下游产品,乙烯产能由100万吨/年提高至164万吨/年。 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茂名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以及省环境技术中心的技术评估报告,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由茂名石化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为3007403.0万元,建设地点为茂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茂南石化工业园区,建设周期为36个月。 建设规模:现有乙烯工程由100万吨/年扩能为164万吨/年(新建100万吨/年 3#乙烯装置, 替代现有36万吨/年1#乙烯装置) 。 在充分依托乙烯厂已建装置的基础上,3#乙烯下游配套建设10套化工装置, 包括:50万吨/年1#裂解汽油加氢装置、30万吨/年2#芳烃抽提装置、14万吨/年3#丁二烯抽提装置、40万吨/年2#全密度聚乙烯装置、30万吨/年2#环氧乙烷装置、20万吨/年4#聚丙烯装置、30万吨/年5#聚丙烯装置、24 万吨/年双氧水装置、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50 万吨/年ABS 装置。其中1#裂解汽油加氢装置为异地还建,其余9套装置均为新建装置。 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经济性:
|